在一级建造师报考中常常会遇到很多问题,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的问题,今天大立网校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一下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分别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详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详介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4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全科的考生四个科目都需要考,免二科的考生只需考其中规定的两个科目。
一级建造师实务复习方法:
1、案例占120/160,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
2、7月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在8月份以后。
3、案例先看一级真题,后看二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
4、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
5、不要相信“踩点给分”,“踩点给分”只是个传说。
6、实务是四合一的概念,全科上岸率完全受限于实务上岸率!
了解实务出题方式
案例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类型分别,但考虑到出题和改卷的方便,每一题的重点会有所侧重。
1、以进度为主计算关键路线,然后有各种自然和人为的事件干扰,设问进度延迟及费用的增减;
2、以招投标过程为主,设问人员组成、程序是否妥当、废标条件等等;
3、以某一质量事故设问,发生原因、补救措施、预防要点、事故责任;
4、以某一安全事故设问,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事故类别、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方法、有关安全相关规定等;
5、以合同管理为主,列出一些纠纷事件,设问各方责任、为何索赔及索赔根据;
6、描述某一施工现场,请指出失误之处,说明理由、更正措施等;
7、一个工程进行分包的条件,对质量、安全各自承担的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