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管。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证书等工作,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阅卷及相关专家的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