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
根据规定,机考实行电脑自动阅卷评卷,考试科目总分达到合格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专业参考人员总体水平合理划定,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发文。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市州合格考生的《考试登记表》汇总后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他们的《考试登记表》,这些表格将被存档至个人档案中。这一流程确保了机考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合格标准和评判依据。希望每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能顺利通过考试,取得应有的成绩和资格认证。祝您成功!